
在上海的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
经认定的上海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,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,自开始获利年度起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
软件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
软件企业认定所需时间
2008年7月《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公布。文件对软件企业的认证标准和审批过程做了非常严肃的规定。在此背景下,原先过程简便、标准较低的软件企业认定变得相当繁杂,整个操作难度和时间耗费度都大幅的增加。特别是含有核心自主智慧产权、开发费用比例等的多项硬性指标,更使得软件企业认定工作难度大增。
由此看来,会导致很很多公司被取消或无法认定软件企业资格,从而无法继续15%的税收优惠。 许多本来具有软件企业资格的老企业一旦重新认证失败,将失去软件企业的过渡政策,直接承受25%的所得税负担。it软件企业想要享有双软企业的优惠实际需要两年以上的准备,一旦前期没有做好充分准备,时间又会拖长,认定软件企业变得遥不可及。
为此,我们公司在2007年新《企业所得税法标准》出台不久就成立了专门的业务部门,研究并策划软件企业资格认定和复审辅导工作,以最大可能的辅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申报软件企业。